药物临床试验运行流程

时间:2024年01月24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遵照中国GCP及ICH GCP要求,参照国内、外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经验,结合本机构药物临床试验的特点,制定本操作规程和流程。
 
  步骤一:申办方/CRO若有意在本院开展药物临床试验,请首先与机构就研究科室、主要研究者(PI)等相关问题进行商洽。
 
  步骤二:申办方/ CRO递交临床试验材料,到机构进行立项。
  申办方或CRO按照(附件1)准备申请临床试验的相关材料,并提交《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2)递交机构办公室秘书。
 
  步骤三:审核
  1.申办方/CRO与临床科室和机构共同商定主要研究者(PI)。
  2.PI提出研究小组成员,并进行团队分工(附件6),提供研究者简历。
  3.机构对送审材料及研究小组成员资质进行审核。
  4.对完成立项审批,填写项目审评表(附件3)。
 
  步骤四:召开项目立项会
  科室同意做临床试验,专业科室应召开立项会讨论,确定PI,并提供简历(简历见附件5),落实团队,并确定分工,专业负责人及PI在立项申请表上签字。
 
  步骤五:伦理委员会审核
  1.申办方/CRO协助PI按照要求(附件4)准备伦理资料,PI将伦理申报材料递交给伦理秘书,秘书审核资料齐全后,转交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评审。
  2.PI准备汇报PPT,审查会上进行汇报PPT。
  3.伦理审查后,研究者领取意见函4份。
 
  步骤六:临床协议及经费审核伦理委员会讨论同意并取得伦理批件后,申办方/CRO与研究者初步拟定协议和经费预算,签字确定后递交机构办公室秘书,并呈交机构负责人签字生效。
 
  步骤七:临床试验材料及药物的交接申办方/CRO应尽快将临床试验材料交项目研究小组,按照我院“临床试验用药物管理制度”和“药物临床试验药物管理SOP”的原则,将试验药物交予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试验用药房保管。
 
  步骤八:临床试验项目启动会的召开协议签署后,项目PI主持培训临床试验方案,流程图,协调医技科室,科室资料管理员记录会议;参加该项临床试验的所有人员获得主要研究者授权,签署临床试验项目授权表。
 
  步骤九:项目实施
  1.实施项目管理、PI负责制。PI对研究质量、进度、协调负全责。
  2.研究小组遵照GCP规范、试验方案及相关SOP,实施临床试验。
  3.机构将定期对试验项目质量、项目进度进行监督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研究者予以整改并给予书面答复。对违背方案并造成严重后果者,机构办公室将与相关部门协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在试验过程中,若发生SAE,PI按照相关的SOP积极处理,并及时通报机构及伦理委员会。
  5. 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管理部门或申办方发出稽查通知,本项目的PI应会同研究小组和机构成员共同参加稽查。
  6. 如本单位为组长单位,机构将协助申办方/CRO在临床试验中召开项目中期总结会议、电话会议等。
  7. 临床试验进行超过1年(包含1年)以上,申办方/CRO协助PI向伦理委员会和机构办公室递交年度总结报告并说明理由。
 
  步骤十:药物回收与材料归档
  1.项目结束后,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药物管理SOP”清点剩余药物,退返申办方/CRO。
  2.项目结束后,按照“临床试验资料归档目录”,将临床试验材料及时交机构档案室归档。                    
  3. 若本单位为组长单位,PI组织研究小组进行资料收集,召开总结会议并撰写总结报告,若本单位为参加单位,PI组织研究人员进行项目总结。
  4. PI向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机构办公室递交总结报告/分中心小结和临床试验结题申请。
 
  步骤十一:总结报告的审核
  申办方/CRO将总结报告交至机构办公室秘书,待“临床试验项目结题确认表”签字确定后,由机构办主任签字、盖章。注册类临床试验项目的必备文件至少保存至试验被批准上市后5年,非注册类临床试验项目必备文件至少保存至临床试验终止后5年。超期须与申办方协商保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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