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顺利通过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首次监督检查

时间:2023年06月30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5月23日—24日,由刘林林、杨晓、秦丽英、林婷等专家组成的检查组一行,受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依据《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对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行了首次监督检查。院领导班子成员,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人员和伦理委员会全体成员,申请备案的心血管内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肿瘤内科等专业科室主任、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等70余人参加了监督检查会议。

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顺利通过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首次监督检查
 
  23日下午,检查组组长刘林林主持现场监督检查首次会议。会上,刘林林介绍了检查组各位成员,并宣读了《检查通知》和检查组工作纪律。院党委书记利新发对检查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同时宣读《接受检查单位承诺书》,并作了表态发言。

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顺利通过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首次监督检查
 
  随后,利新发书记就医院的发展情况、伦理委员会机构的基本情况,副院长宋波就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基本情况,备案科室主任就本科室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基本情况向检查组进行了工作汇报。

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顺利通过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首次监督检查
 
  在现场检查中,检查组先后对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伦理委员会和相关专业组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考核,重点查看临床试验用房等硬件设置、管理制度和SOP等文件体系的建设,对相关人员就GCP知识、临床试验技术、医院内部临床试验管理运行流程等进行了专业、细致的考核提问。
 
 
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顺利通过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首次监督检查
 
  24日上午,在监督检查会议上,刘林林代表检查组对医院药物临床试验建设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提出具体要求。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反馈,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利新发书记表示,此次省药监局检查组的监督检查,是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成功后接受的首次现场监督检查,医院将按照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改进工作。未来,医院将依托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全面提升科研能力和专业科室的试验研究水平,助力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医院就现场检查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6月20日顺利通过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充分体现了医院管理与各学科的强强联合实力,使医院医疗水平、科研能力和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进一步促进我院科、教、研一体化发展,推动药物临床试验工作的长远发展,提升医院的综合实力,以便于更好地服务患者、服务社会!(文稿/姜慧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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