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委员会简介

时间:2025年09月12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我院组建的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符合国家相关的管理规定,伦理委员会委员由多学科背景人员组成,共计15人,包括:医药专业人员13名、非医药专业人员2名,其中院外人员2名;伦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由伦理委员会选举产生,下设办公室,设伦理秘书1名,负责受理伦理审查项目、安排会议日程、会议记录、制作会议文件、决议通告、档案管理及其他日常工作。确保伦理委员有资格和经验共同对试验的科学性及伦理合理性进行审查和评估。伦理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不应受任何参与试验的试验者的影响。

  一、审查范围

  药物临床试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

  二、职责(以下二选一)
 
  1.对临床研究项目的科学性和伦理性进行审查,确保受试者人格尊严、安全和权益得到保护。
 
  2.以赫尔辛基宣言、GCP、ICEGCP、涉及人的生物医学伦理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遵循尊重、不伤害、公平的基本伦理原则,高效、高质量的对所有涉及人的生物医院研究项目进行伦理审查。

  三、下设伦理委员会办公室

  伦理办公室电话:0798-8412377

  邮箱:4161739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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