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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时间:2021年05月19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这部法律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按照省科教处通知,4月16日,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助理史新华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科室对该法律进行了系统学习。

  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健康、社会、国家利益的重要保障。《生物安全法》出台的意义在于着力固根本、强弱项、补短板,有效防范和应 对生物安全各类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医院根据实际情况,以生物安全培训为切入点,增强针对性、实效性,针对医疗人员开展生物安全专题培训教育,切实提高本 院职工的国家安全、生物安全意识,增强国家安全责任,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共识。

  通过此次学习,让大家更加清楚认识到维护国家安全的意义,在以后的日常工作中,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无小事,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提高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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