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三院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年11月04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院属各党支部、科室(部门):
   
  现将《市三院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科室(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市三院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                 

  市三院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卫健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按照省委主题教育小组、省纪委机关、省监委印发的《关于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赣教组发[2019]12号)、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景教组发[2019年]4号)和市卫健委印发的《市卫健委开展市三院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我院在主题教育期间专项整治“对群众关心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突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把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我院医疗安全问题,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较重以及常见病、慢性病有地方看、看得起等方面问题,围绕关心群众切身利益的事,结合我院实际找准切入点、着力点,进行集中治理,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整治项目
  (一)推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较重问题,重点解决“惠民工程”及16种贫困人口重大疾病的救治工作。
  (二)围绕常见病、慢性病有地方看、看得起的目标,解决有些科室医师紧缺问题。
  (三)进一步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四)进一步落实贫困帮扶工作。
  三、专项整治内容
  (一)落实“惠民工程”的重大疾病免费救治政策,推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较重问题。继续实施“光明•微笑”等行动,对唇腭裂、白内障、儿童白血病、农村妇女两癌、血透等8种疾病实施免费救治政策。(责任科室:眼科、儿科、普外、妇科、肾内科、医务科、医保科)
  (二)实施城乡贫困人口重大疾病专项救治工作,解决贫困人口常见病、慢性病有地方看、看得起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农村贫困人口的建档立卡工作,对我院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特困人员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统称城乡贫困人口)中,罹患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等20种重大疾病的患者进行大病专项救治;通过规范诊疗服务,逐步按病种付费、总额控制,构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等多层医疗保障体系,统筹协调,整合资源,降低城乡贫困人口重大疾病患者实际自付费用比例,提高城乡贫困家庭医疗保障水平,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责任科室:各临床科室、医保科、医务科)
  (三)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医疗服务不规范影响人民群众健康权益问题。与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医保局等部门联合,进一步打击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整治违规执业行为,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严厉打击“十种行为”;全面排查“九大领域”: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科、肿瘤、眼科、精神科;重点盯紧“四类技术”:违规开展限制类技术等。二是整治医疗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重点检查“五项规范行为”: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尤其是贫困人口住院的行为。三是整治虚假宣传行为,维护良好就医环境。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四是整治违规收费行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对我院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查检验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责任科室:各临床科室、医保科、、收费管理科、器械科、医务科、投诉办、药剂科、党办)
  四、活动工作时间、举报电话和范围:
  范围:全院各科室、部门。
  举报电话:8417495、8417006。
  活动时间:2019年6月—12月,并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落实贫困人口重大疾病专项整治工作。2017、2019年分别下发了《关于景德镇市城乡贫困人口重大疾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1、作为定点救治医院。要建立疑难重症病例会诊、远程会诊、双向转诊、巡诊机制,通过对口支援、巡回医疗、派驻治疗小组等方式,切实提高重大疾病诊疗能力。2、优化救治服务。医院要整合医疗资源,合理设置医疗流程和相对固定的病区、病房,配置临床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和“一站式”结算窗口,优先安排城乡贫困人口重大疾病患者就诊,优化诊疗服务流程和环境,努力为患者提供温馨、舒适、高效的服务。3、保证救治质量。要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加强业务培训考核,强化单病种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救治病种临床路径,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责任科室:各临床科室、收费管理科、医务科、护理部、质管办、临床路径单病种办公室、科教科)
  (二)大力推动结果互认制度。发挥质管办、质控作用,加大医疗质量控制力度,提高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在医联体内率先实现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等资料和信息共享。在相应级别行政区域内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不断增加互认的项目,进一步减轻患者经济负担。(责任科室:各临床科室、质管办、医务科)
  (三)不断完善远程医疗程度,扩大远程医疗制度。扩大远程医疗覆盖范围,努力面向基层医疗机构和边远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承担贫困县县级医院对帮扶、对口支援等任务的医院,要与受授医院共建远程医疗协作网,建立远程医疗工作制度,推动远程医疗服务常态化。丰富远程医疗服务内涵,针对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搭建与患者居家的连续远程服务平台,提高疾病管理连续性和患者依从性。(责任科室:各临床科室、信息科、医务科)
  (四)不断推进临床路径及单病种管理。2017年,按照《景德镇市基本医疗保险单病种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景人社发[2017]75号)及2016年在全市试点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实施办法,其中就将重大疾病纳入临床路径管理项目,,进一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责任科室:各临床科室、临床路径单病种办公室)
  (五)开展长期用药的药学服务。加大药师配备力度,持续开展药学服务培训,重点提高长期用药的药学服务能力。鼓励开设药学门诊和药师参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为长期用药患者提供用药信息和药学咨询服务,开展个性化的合理用药宣教指导。逐步探索开展用药随访、病情监测、药物重整等工作。为长期用药患者提供专业的药学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责任科室:药剂科)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责任担当。各科室、部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专项整治的统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具体指导。党政一把手要担起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要加强与上级牵头单位的对接,按照统一部署,抓好各自承担的整治任务,确保专项整治任务取得扎实成效。
  (二)要严格监督检查。纪委、各分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督促推动各科室既抓好本科室的整治工作,又要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在专项整治期间,要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工作不力、违纪违规问题。
  (三)要确保整治实效。专项整治必须注重实效,既解决一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又深入查找在工作推进、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推动强化监管、完善政策、健全制度。要运用各种宣传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优势,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态度和行动,全面展示取得的成果和成效。要坚持开门搞整治,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测判、受群众监督、以患者、群众的所感所获检验专项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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