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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三院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年12月22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院属各科室(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基层执法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景办字[2016]41号)、《市卫计委基层执法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景卫办字[2016]52号精神,经院党委会研究同意,我们制定了《市三院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执行。

                           

                             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6年12月19日

 

市三院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进我院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加强作风建设,经院党委研究同意,决定在医院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将作风建设作为“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和基层“微腐败”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狠抓医院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医院作风,规范行为,提高服务效能,促进廉洁建设,以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社风民风。
  二.整治范围
  院属各科室(部门)。
  三.整治内容
  服务方面
  1.履行职责方面。贯彻落实工作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依法履行岗位职责、不按规定时间完成本职工作,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对群众提出和反映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2.工作态度方面。对群众态度冷淡、语言生硬、服务不热情;工作期间无故迟到、早退、串岗脱岗;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以及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3.办事效率方面。院务、政务不公开、工作流程不公开,吃拿卡要,暗箱操作;不认真执行和落实首诊、首诉、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公开承诺等制度,故意刁难、无故拖延;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不受理,对应当追究责任的工作行为不进行责任追究等问题。
  4.其他服务方面的问题
   四.时间和步骤
   此次作风整治工作从2016年12月7日至2017年1月7 日,为期一个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2月7日至12月16日)
  1.制定方案。制定医院作风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动员部署。召开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各科室(部门)要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自觉规范行为,提升服务效能,促进廉洁建设。同时,设立医院统一举报电话邮箱,举报电话:0798-8417495 ,举报电子邮箱为:tousuban123@163.com。医院将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公布自己的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各科室(部门)动员部署情况于2016年12月17日前报院监察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12月17日至12月21日)
  各科室(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整治内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填写自查自纠表(附后),于2016年12月21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院监察室,正科领导干部自查自纠情况报委监察室、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自查自纠情况同时上报市纪委监察局。
  (三)督查整改阶段(2016年12月22日至31日)
  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列出问题清单,建好管理台帐,逐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目标,限期整改到位。各科室(部门)在自查自纠中发现涉嫌违纪违规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院纪委。
医院纪检监察将对医院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察,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坚决落实到位。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月1日至1月7日)
  各科室(部门)要认真梳理现行服务规章制度,对符合规律、行之有效的要持续完善和优化;对不合时宜、影响效率的要坚决修订或废止。同时,要创新工作思路,研究制定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不正之风的蔓延。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科室(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医院的统一部署,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和基层“微腐败“治理工作,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2.成立机构。成立市三院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监察室。由院纪委书记王传贺担任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朱小红任办公室副主任,冯志军、张俐虹、燕克军、汪永军、丰春莲、余镇北、张爱华、王新英、徐晶宜、吴丽萍、汤军花、吴敏、宋涛、潘行伟、毛向群、黄振涛、袁德华、吴爱波为成员,日常工作由院监察室负责。各科室(部门)要成立本科室专项小组,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3.认真整改,各科室(部门)要对照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切实做好“五个不放过“,即问题和隐患不解决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员不处理不放过,当事人和相关人员不教育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立说立行,即知即改。
  4.严肃追责。各科室(部门)是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情况零报告的科室(部门)一律列为督查的重点对象。坚持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科室(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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