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症医学等临床专科建设与管理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省管医疗机构:
2008年以来,我厅持续实施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这一工程的开展,对于全面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提高全省临床诊疗技术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实施卫生服务能力工程,加强临床专科尤其是薄弱专科的建设与管理,促进医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结合新一轮医院评审工作,我厅决定开展重症医学、急诊、康复医学、病理、血液净化等5个专科的建设与管理评价工作,组织制定了相关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5),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强临床专科建设的重要意义
临床专科建设与管理是医院内涵建设的灵魂,直接关系到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品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为此,我厅将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建设发展临床专科,结合全省卫生工作中心任务,先期选择重症医学科等5个专科加强建设与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要根据我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医疗保健的需求出发,落实相关临床专科建设与管理的具体政策和措施,明确领导责任,层层组织实施,层层抓好落实。
二、全面加强临床专科的软硬件建设
临床专科建设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规范建设与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要以开展此次临床专科建设与管理评价工作为契机,以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质量为目标,对照卫生部下发的重症医学等有关临床专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以及我厅印发的评价标准,围绕房屋、设备、人才、技术、管理等能力建设要素,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重点扶持,加强各临床专科的建设与管理,改善临床专科的基础条件,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尤其要把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使用摆在突出位置上,逐步建立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医疗技术队伍,不断提高临床专科诊疗水平。
三、及时做好临床专科建设的评价工作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我厅负责全省临床专科建设与管理评价工作的组织管理,并委托江西省重症医学质量控制中心、急诊医学质量控制中心、康复医学质量控制中心、肾病学质量控制中心、病理质量控制中心及江西省医学会病理学分会,在2013年11月左右对全省三级医院相关临床专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联合督查,并将评价结果列为新一轮医院评审专科技术水平评价的内容,占评审周期内评审总分的10%。各设区市卫生局负责辖区内二级医院临床专科建设与管理的评价工作,建立监管档案,并及时将评价结果报我厅备案。
重症医学等专科建设与管理评价标准电子版请从省卫生厅网站下载。各地、各单位在工作过程中有何建议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厅医管处或相关质量控制中心。
厅医管处:张文燕 陈明忠 联系电话:0791-86208996
省重症医学质控中心:钱克俭 联系电话:0791-88692533
省急诊医学质控中心:黄亮 联系电话:0791-88693423
省康复医学质控中心:冯珍 联系电话:0791-88692591
省病理质控中心:路名芝 联系电话:0791-86895640
省医学会病理学分会:梅金红 联系电话:0791-88692585
省肾病学质控中心:李赟 联系电话:0791-86897561
省卫生计生委
201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