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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为病历和处方书写立规矩
时间:2013年06月24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为了积极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近年来出台了有关病历和处方书写的相关规定,增加了更多尊重患者知情、选择权的内容,对特殊检查、治疗项目的实行、处方药品和特殊药品的使用、病历和处方的书写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该院要求,病人入院后,医生要与患者进行深入谈心,告诉患者其所患何病,并介绍治疗手段、治疗效果及可能出现的危险等。医生应在病历上写清检查的危险所在及所需费用,然后请患者认可。尤其是胸腔穿刺、腹腔穿刺、内窥镜检查等特殊检查项目和输血或血液制品、抗癌化学药物治疗等特殊治疗项目,该院更是要求病历和处方书写清晰规范。于细微处见真情,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对病历和处方书写的强化规范,促进了和谐的医患关系,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和广大群众的好评。
该院要求,病人入院后,医生要与患者进行深入谈心,告诉患者其所患何病,并介绍治疗手段、治疗效果及可能出现的危险等。医生应在病历上写清检查的危险所在及所需费用,然后请患者认可。尤其是胸腔穿刺、腹腔穿刺、内窥镜检查等特殊检查项目和输血或血液制品、抗癌化学药物治疗等特殊治疗项目,该院更是要求病历和处方书写清晰规范。于细微处见真情,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对病历和处方书写的强化规范,促进了和谐的医患关系,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和广大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