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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诊疗指南

时间:2016年06月15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一、 门诊大厅设有预约服务台,以及分诊台,负责诊疗咨询工作。


  二、 门诊部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肿瘤科、临床心理科、康复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感染科、肿瘤放疗中心等科室,以上各科室每周一至周日全天开诊,急诊内、外科、儿科急诊24小时接诊。门诊部设有门诊化验室、超声科、功能科、病理科、放射科、内镜中心等医技检验科室。

   三、 专家门诊周一到周六定期开放,内科系统有心血管、呼吸、消化、血液、内分泌、肾内、神经、肿瘤等,外科系统有普外、骨、泌外、脑外、心胸、烧伤、肿瘤等,以及中医、儿科、耳鼻喉、眼、妇产等科室,均由本院资深专家接诊。

   四、 就诊前请到门诊大厅服务台咨询,再到挂号处按科挂号并领取诊疗卡,然后在各相应科室依次就诊。专家门诊在预约服务台、电话预约以及网上预约平台预约。挂号当日有效,急危重病人请挂急诊号到急诊科就诊。老干部、现役军人,70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优先挂号、交款、诊疗。

       五、 14岁以下内科患者请看小儿科。所有腹泻病人请看肠道门诊,传染病人一律到感染科就诊。发热病人请看发热门诊。

       六、 接诊医生要做到首诊负责制,认真询问病史及体检,写好门诊病历,开好检查申请单和处方。病历资料由病人本人自行妥善保管,复诊时随身携带。

       七、 各类检查单、治疗单请用诊疗卡先交款,然后凭收款单据方可做检查、治疗。各类药品处方用诊疗卡交款后在药房取药。住院病人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住院,出院时统一结账,开具正式财务收据。

  八、 血、尿、大便常规等检查,于门诊化验室,当即取结果。肝、肾功能,电解质,血脂,血糖,肝炎免疫等化验,周一至周天上午在门诊一楼化验室抽血,当日下午4:00后在门诊化验室取结果。各种检查结果在检查科室领取。
      
  九、 健康体检请与体检中心联系(电话8411262)。

       十、 疾病诊断证明一律经医师开具后到医务科办理。

       十一、病休证明由经治医师当日开出(病休时间不超过7天),到门诊办公室盖章,过期不补。

       十二、就诊病人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文明就医,爱护国家财产,注意公共卫生、注意自身财产安全,谨防小偷。

       十三、医院规定只有收费处可向病人收取现金并开给医院正式收据,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向病人索取现金,违者以受贿论处。请广大病友予以监督、举报有奖。

       十四、为方便广大病友就诊,我院开放周日及节假日门诊。
      
  门诊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00(冬季) 14:30-17:30(夏季)。

  咨询电话:8410120(医务科) 8418067(预约电话)

  投诉电话:8417495(监察室)8417006(医疗投诉办)8432853(收费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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